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约定俗成译名举隅与分析
“约定俗成”作为翻译原则,最早可追溯至《荀子·正名》:“名固无宜,约之以命,约定俗成谓之宜,异于约则谓之不宜。”在翻译实践中,这一原则指某些译名虽与名从主人的原则不符,但因长期使用已为世人所公认,一般不予轻易改动。以下从人名、地名、品牌名三个维度,列举典型案例并分析其成因与影响。
人名译名:历史惯性的力量
Sherlock Holmes → 福尔摩斯
这是约定俗成译名中最经典的案例。若按标准英语发音,“Holmes”应译为“霍尔姆斯”或“赫尔姆斯”。但林纾在翻译时受其方言影响,将其译为“福尔摩斯”,这一译名经过长期传播已深入人心。如今若强行按标准发音改为“霍尔姆斯”,读者反而认不出来了。早期没有统一的译名规范,译名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译者的个人发挥,最终哪个译名流传更广,便占据了“约定俗成”的坑位。
Jules Verne → 儒勒·凡尔纳
2014年,译名室发现译名库中Jules Verne的译名与外界不一致——按法语标准发音,Jules应译为“朱尔”而非“儒勒”。但“儒勒·凡尔纳”已在中文世界使用了上百年,若突然改成“朱尔·凡尔纳”,恐怕无人知晓。最终译名室将其作为特例入库,保留“儒勒·凡尔纳”的译法。
Euler → 欧拉
瑞士数学家Euler的标准发音接近“奥伊勒”,但中文世界长期译作“欧拉”。周起钊先生曾在北大课堂上使用“埃依列尔”这一更接近原音的译名,结果学生们完全不知道他在说谁。最终“欧拉”凭借广泛使用战胜了“正确发音”。
Joseph Stalin → 斯大林
前苏联领导人Stalin的中文译名“斯大林”,若按标准俄语音译应为“斯塔林”。但这一译名早已约定俗成,如今若改成“斯塔林”,反而让人不知所云。
此外还有:英国首相Chamberlain译为“张伯伦”而非“钱伯伦”,英国首相Churchill译为“丘吉尔”而非“彻吉尔”,美国总统Roosevelt译为“罗斯福”而非“罗斯福尔特”。这些译名在音准上均有偏差,但历史惯性使它们无可替代。
地名译名:音译与意译的博弈
Cambridge → 剑桥(英国) vs 坎布里奇(美国)
同一个地名Cambridge,在英国译为“剑桥”,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则译为“坎布里奇”。前者采用意译,将“Cam”与“桥”对应,源于徐志摩《再别康桥》的文学传播;后者采用音译。这种“一地两译”恰恰体现了约定俗成的灵活性——译名一旦在特定语境中扎根,便不再受统一规则的约束。
San Francisco → 旧金山 vs 圣弗朗西斯科
美国城市San Francisco,音译应为“圣弗朗西斯科”。但19世纪加州淘金热期间,大批华人劳工聚居于此,称之为“金山”。后来为与澳大利亚墨尔本的“新金山”区分,改称“旧金山”。这一译名承载着华工移民的历史记忆,早已约定俗成,与音译名长期并存。
Greenwich → 格林威治 vs 格林尼治
伦敦地名Greenwich的标准发音更接近“格林尼治”,但“格林威治”的译法早在1924年的《中外地名辞典》中即已出现。尽管读音不符,这一译名沿用至今。近年来部分辞典开始按读音给出“格林尼治”的译法,新旧译名并行,呈现逐步过渡的趋势。
其他典型案例还包括:Oxford译为“牛津”(意译而非音译)、Wall Street译为“华尔街”(音译与意译的结合)、Montenegro译为“黑山”(意译)、“New Zealand”译为“新西兰”而非“纽西兰”等。
品牌译名:音义兼美的典范
Coca-Cola → 可口可乐
1927年Coca-Cola进入中国时曾被音译为“蝌蚪啃蜡”——古怪的名字加上棕褐色液体,导致销量惨淡。后来公司在征集译名后确定了“可口可乐”——既保留了原文的音节节奏,又创造了“好喝+快乐”的积极联想。这一译名如今家喻户晓,成为品牌翻译中“音义兼美”的典范。
BMW → 宝马
BMW全称“巴伐利亚发动机制造厂”,早年译为“巴依尔”。1992年改为“宝马”,既与BMW的发音有一定关联,又唤起了“宝马雕车香满路”的文化意象。这一译名使品牌定位与中文文化语境高度契合。
Mercedes-Benz → 梅赛德斯-奔驰
Karl Benz的姓氏本应音译为“本茨”,但“奔驰”作为动词寓意速度之快,用来命名车企再合适不过。如今“奔驰”已成为这一品牌不可撼动的中文名称。
IKEA → 宜家
“宜家”出自《诗经·桃夭》“之子于归,宜其室家”。既在读音上与IKEA有近似,又在语义上精准传达了家居品牌“让家庭和睦温馨”的核心价值。
Revlon → 露华浓
“露华浓”出自李白《清平调》“云想衣裳花想容,春风拂槛露华浓”。译名借用唐诗意象,使化妆品品牌获得了古典美的加持。
成因与启示
约定俗成译名的形成,原因可归纳为三类:
历史偶然性。早期没有统一的译名规范,译名取决于译者的个人选择——方言、学识、审美都可能导致不同译法。一旦某个译名通过出版物广泛传播,便获得了“先发优势”。
传播的稳定性需求。地名和专有名词具有社会性,要求相对的稳定性。频繁更改译名会造成社会交流的混乱,需要另一个长期过程才能重新形成约定。
文化适配的审美选择。品牌译名尤其如此——“可口可乐”胜过“蝌蚪啃蜡”,“宝马”胜过“巴依尔”,是因为前者在音、义、文化三个维度上都更贴合中文的审美和认知习惯。
约定俗成是一把双刃剑。它保证了译名的稳定性和延续性,但有时也与“名从主人”的规范化原则产生冲突。面对矛盾,译名室的处理方式是:在遵循规范的前提下,对已广泛使用的译名予以保留。正如《英语姓名译名手册》所遵循的原则——对已有通用译名者按“约定俗成”处理。这种“规范为主、特例为辅”的务实态度,既维护了译名体系的逻辑性,也尊重了语言使用的历史惯性。








